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黄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文〔2009〕19号)精神,设立黄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国有企业收益管理。
  (二)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