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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和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工作,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八)负责全市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价格认定、价格信息服务、价格政策咨询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办公室(挂政工科、财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挂市场价格调控科牌子) 、农产品与医药价格科、环境与资源价格科、收费管理科、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房地产价费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领导职数11名。
  五、其它事项
  (一)黄冈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副县(处)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16 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反价格垄断及反价格欺诈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并对价格违法行为和乱收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市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监督市内经营者和收费者对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价格举报并及时查处、反馈;组织指导县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反价格垄断和反价格欺诈工作;推进全市价格诚信工作;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全面建设。该分局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另行规定。
  (二)黄冈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 3 名。其中,局长1名。其主要职责:承担国务院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省市委、政府下达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及涉农收费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监审工作,为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举行的价格听证会提供成本监审资料;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承办上级及本级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黄冈城区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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