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森林公安“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绿公发〔2010〕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市直属林场: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森林公安“五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以下简称“五化”),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森林公安“五化”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由黄德峰副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五化”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2),并在森林公安局设置办公室和工作组,具体负责“五化”建设的协调组织等工作。
附件:1.北京市森林公安“五化”建设实施方案
2.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五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北京市森林公安“五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森林公安“五化”建设指导意见》,深化“三基”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与“三项建设”(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服务林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森林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加快建设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努力建设一流森林公安队伍,为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十二五 ”期末,基本实现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
二、建设内容
(一)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全国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机构名称,规范机构设置。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选齐配强森林公安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和有关部门关于森林公安主要领导实行高配的要求,力争区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协管制度,建全森林公安党组织,强化森林公安领导集体。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森林公安民警统一招录制度,由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录用主管部门统一考录森林公安民警。进一步完善统一招警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好“进口”,畅通“出口”。建立教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坚持政治练兵、业务练兵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强化内务管理,展现良好的警风警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努力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动队伍管理和警务机制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