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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城市花卉常态化景观布置的通知

  (二)重点道路沿线花卉布置
  重点道路花卉布置应与沿线景观相适宜,节奏与宽度要与道路尺度、行车速度相协调;在分车带、交通环岛进行花卉布置应符合交通规范;在人行道外侧绿地花卉布置应与人的尺度协调,并注意防护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布置花卉时应突出鲜明欢快的节日气氛,反映时代气息,宜采用体现欢快热烈的色彩。重点地段时令花卉比例可适当提高,“十一”期间可布置立体花坛,以保证节日气氛。
  2.南、北中轴线。花卉布置应体现沉稳大气,色彩宜选用平和稳重的色调。
  3.机场路沿线。机场路肩负着迎宾的作用,主题为“迎宾天下”,花卉布置上应体现热烈、大气的特点,以车行观赏为主。
  4.二、三、四、五环线。环线布置以车行观赏为主,兼顾人行观赏,应充分利用沿线立交桥、快速路护栏进行容器花卉布置。
  (三)城市重要空间节点花卉布置
  重要节点花卉布置应保持风格统一,手法可多样;花卉布置应与人的尺度协调,并注意防护措施;环岛、立交桥的花卉布置的节奏与宽度要与行车的速度相协调;各区县应根据各自的景观特点、特色,从时间上、地段的重要性上做出特色。具体要求如下:
  1.天安门广场。以主题花坛为精髓,结合容器花卉布置点缀,烘托“十一”国庆节日氛围。
  2.奥林匹克公园。应结合区域景观,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地区的特色。
  3.各大公园。要尽量与游人的游览、休息活动结合,与公园举办的各种游园活动结合,更加亲民近人,各公园可根据公园的主题活动,安排节日花卉。
  4.立交桥区、环岛。应考虑流线性,考虑色彩的搭配,远观,车行观的效果。重点的立交桥及环岛,应适当增加容器花卉的比例,以保证重点节日的气氛。
  四、花卉布置时间
  花卉的布置时间,每年花期应从4月初至10月底,重点突出“五一”、“十一”节日景观效果。
  五、花卉布置资金
  花卉布置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分区落实的方式。市直属绿地花卉布置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解决;各区县花卉布置资金,按照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下发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支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09〕423号)文件要求,由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向所属区县财政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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