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目标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9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目标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目标分解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83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我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和目标,由市公安、交通牵头,在市两城区范围内开展2次以上的大联合执法行动。行动规模每次出动200人以上,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指挥长由刘占贺、王国强担任,人员由公安抽80人(含西秀区、开发区),交通抽50人(含西秀区),工商抽30人(含西秀区、开发区),安监抽4人,两城区街道办事处抽40人,总计200人以上。
主要任务:1、严厉打击、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站(场);2、严格查处无营运资质车辆进行营运的行为;3、严格查处“摩的”、农用车非法载客及人畜混装行为。
二、按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执行的任务目标8项,配合单位是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公安部门牵头执行的任务目标3项,配合单位是市交通、安监、工信、教育等部门;工信委(工经局)部门牵头执行的任务目标1项,配合部门是公安、安监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执行的任务目标1项,配合单位是交通(海事)、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畜牧兽医部门牵头执行的任务目标1项,配合单位是交通(海事)、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公安、交通部门牵头共同联合执法的任务目标3项,共同执法的部门有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部门。
三、各牵头执行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机构,要针对分解到的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明晰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以确保打非工作有统一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打非”专项行动的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