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顺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9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
《安顺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七月八日
安顺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1号令)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公共机构2009-2010年节能工作计划》和《安顺市公共机构2009---2010年节能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 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好《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国务院、省有关要求安排,我市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以全面铺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管理制度仍不完善,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状况没有从根本扭转,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节能工作目标的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攻坚战行动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机关单位、省驻安单位及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紧迫感,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齐心协力,集中力量,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以办公建筑节能和公务车辆节能为突破口,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加强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