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有关文件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有关文件的通知
(昆政办〔2009〕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昆明市主城规划区铁路沿线绿化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

  昆明市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09年11月1日昆明市铁路建设及沿线环境整治专题调研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为推进铁路(含准轨、米轨)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与绿化美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拆除铁路沿线两侧的临时、危旧、违章、违法建筑,搞好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及绿化工作,杜绝卫生死角、消除脏乱差、净化周边环境,把铁路沿线建成绿化隔离带、生态走廊和绿色景观大道,是实现“四创两争”工作、建设宜居城市、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品质春城”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市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市政府陈勇副市长任组长,何波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李河流副秘书长、周峰越副秘书长,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铁建办)、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办分管领导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峰越同志兼任。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昆明市辖区内所有铁路(含准轨、米轨)两侧。具体要求如下:

  (一)昆明主城二环路内铁路沿线两侧各30米、其余区域铁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拆除临时、违法建筑(由昆明铁路局明确需保留的铁路运输生产生活必须的建构筑物除外),其中铁路沿线二环路内8米、二环路外15米范围以内拆临拆违和绿化美化由昆明铁路局负责,其他区域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并整治其环境卫生,清理垃圾。

  (二)对所有铁路沿线两侧拆除地块和100米范围内的山体进行绿化,建设成为景观生态防护林带,形成绿化屏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