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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医药产业发展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药产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医药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和推进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承担《市现代药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的推进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现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医药企业的资源整合,编制医药企业技术改造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企业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十五)对外交流合作处

  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事项;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工业和信息化的各类展销活动;指导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申诉工作。

  (十六)节约能源处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性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市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十七)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处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申请、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技术攻关项目;负责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协调国家和省安排的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相关工程项目所需配套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

  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实施国家、省有关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软件企业及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业共享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和动漫等产业发展;承担动漫、网络游戏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等申报的服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八)信息化推进处(市企业信息化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并承担信息化建设领域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工作;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协调农村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社区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信息化实现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政府重要数据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拟订市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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