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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市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筑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保障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措施;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项,编制并实施信息网络应急预案。

  (十四)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担中央、省驻筑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督查、信访、会务、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业经济运行协调处(市铁路协调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市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协调工作;承担煤炭运输协调,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协调铁路运输工作;承担成品油的运行调度;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

  (四)投资与技术改造协调处(市磷煤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市级财政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拟订市级财政技术改造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优秀技改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技改项目评选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工作;承担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承担《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的推进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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