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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和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全市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党政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初审工作。

  (五)组织开展和实施国家、省和市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评优工作;拟订市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动漫网络游戏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及配套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及服务外包;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铝及铝加工业、磷煤化工业、烟草及特色食品业、现代药业等产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工作。

  (七)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和指导经济管理部门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及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管理国家、省和市财政下拨的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资金;推进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九)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市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煤炭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市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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