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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9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市乡镇企业局(市煤炭管理局)除农产品加工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增加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三)将原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承担的部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调节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及报备工作,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企业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参与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通信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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