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的相关工作。
承担市建设经济强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问题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资金来源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市统筹、市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省和市预算内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协调政府部门各投融资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建设。
(七)利用外资处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审批和上报外商投资重点项目;负责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
承担市利用外资环保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制度并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建立由有关部门和不同区(市、县)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拟订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承担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小水电、水产、气象、乡镇企业、畜牧、农垦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安排重大项目并协调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防灾及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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