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十)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重点产业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建议。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大型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建议和提案办理、保密、保卫、机关后勤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市西部开发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中长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市、县)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做好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交通运输处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平衡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做好贵阳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建设经济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组织协调对宏观经济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区(市、县)经济的发展计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