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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9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做好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进参与区域合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信息网络,促进我市与国内各地开展经济协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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