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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承担市实施再就业与解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工资福利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办法;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养老保险处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八)失业保险处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十九)医疗保险处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市医疗保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工伤保险处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工伤保险工作。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统筹管理全市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二十一)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二十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基金管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社保基金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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