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我市粮油有序流通。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对全市粮油市场的监管,整合执法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统筹对生产、流通等环节粮食价格、质量、库存、台帐等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阳奉阴违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粮油流通秩序。
(六)积极做好应急调控准备,完善粮油应急机制。一是完善粮油供应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调整和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粮油应急加工产能建设,提高我市粮油应急加工能力,合理确定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名单及布局,确保应急加工需要。三是加快以放心粮油便民超市为主的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完善粮油配送中心配送功能,扩大应急网络覆盖面。四是积极做好粮油调控的物资准备工作,当粮油市场出现《贵阳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投放储备粮油保证供应、抑制价格上涨势头的意见,批复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积极做好产销衔接,稳定市场粮源供给。督促和指导粮食企业积极履行前期同产区签订的粮油购销合同,及时调运,进一步充实本地市场粮源。同时,积极鼓励各大粮油批发市场和粮油经营大户,有针对性地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粮食,提前落实购销合同,保证后续市场供应。积极配合国家做好中央储备和临时存储粮食的跨省移库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和重点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与产区粮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映粮油需求信息,做好粮源落实工作。
四、工作职责
保证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由市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农发行营业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负责提出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的意见,并向市政府报告。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安排和下达粮食应急供应所产生的粮食价差及有关费用补贴,并监督使用。
市物价局:负责对全市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实施粮油市场每周价格监测制度。收集掌握全市及国内外有关粮食价格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和紧急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