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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水平,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的重要意义

  (一)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的内涵。农村土地整治是指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采取综合措施,开展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实施的全面综合整治。农村土地整理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以及未利用地实施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农田整治。对农村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二是推进村庄整治。按城乡统一规划的要求,对农民旧房改造、迁村并点、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施统筹规划和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引导和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扶助农民参与经营和开发;四是实施城乡互补。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在多渠道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扣除上缴中央、省和各项资金后用于反哺农村,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的重要意义。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增长、保红线的结合点,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是实现新增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多渠道增加城市(镇)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集中经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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