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精神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云政发办〔2009〕82号)精神,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生物质能的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昆明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农业生产废弃物是指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的总称。当前,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点是对农业生产环境影响较大的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和农用地膜三类农业生产废弃物。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是建立农村清洁的生产生活方式,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着力推进,务求实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农业清洁生产和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强化宣传发动和典型示范,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业废弃物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资金投入能力,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二)统一规划和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村镇为单位,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示范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迁村并点和农村集中居住新区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搞好区域布局,整合资源力量,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三)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山区和半山区不能实施迁村并点的村庄开展“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推广;在畜禽养殖较发达的养殖小区实施养殖小区沼气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在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重点进行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治理示范工程;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在做好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有重点的推广可降解生物地膜覆盖技术。
(四)清洁能源建设与生态农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清洁农业,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延长生物链和产业链,发展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生产良性循环。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新增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9万口(户),完成节柴改灶10万台,建设养殖小区沼气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50座,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型沼气治理工程50座,新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380个。示范、推广可降解生物地膜覆盖技术50万亩,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5%,规模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95%(具体年度计划见附表)。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步伐
农业生产废弃物数量巨大,品种单一分散,而目前可大规模有效利用的技术途径较少,浪费和焚烧问题仍然严重,灵活高效地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意义重大。
⒈继续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利用人畜粪便、废弃秸秆、生活污水进行沼气无害化处理。重点水源区、北部五区县建设“一池三改”沼气池,每口补助2000元,其他地区每口补助1500元;节柴改灶市级每台配套补助100元。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建池材料费、配套物资采购和技术人员工资。
⒉规模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养殖小区沼气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污染减量排放,形成资源循环利用。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补助,市级给予适当配套。市安排项目的投资参照农业部补助标准执行,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⒊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工程。为提高沼气使用率,加强建后管理,大力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沼气池比较集中的村落推广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每个服务网点覆盖200-300沼气户。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属公益性质。每个服务网点补助5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网点物资采购、房屋租赁及服务人员工资支付,最长支付年限为三年。
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以强化管理为突破口,优先选择有一定集体经济实力的小城镇、中心村、安置小区作为示范点,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生产清洁燃料,实行集中供气。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根据建设规模每座最高补助投资总额的70%,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二)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根据秸秆资源分布及利用情况,合理确定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燃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燃料等不同用途的发展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布局。
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农作物秸秆中含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钙、镁等养分,可以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化学肥料施用,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一是鼓励机械粉碎还田,如水稻、小麦在机收过程中一次性粉碎还田;二是覆盖栽培还田,推广蚕豆、马铃薯稻草覆盖栽培技术,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增加地表温度、抑制田间杂草生长;三是过腹还田,将作物秸秆经过青贮、氨化、微贮处理后饲喂家畜,不但可以缓解发展畜牧业饲科短缺的矛盾,还可以为种植业增加大量有机肥料;四是堆沤还田,将农作物秸秆通过堆沤发酵后,作为有机肥还田,可以培肥地力,降低农业成本,生产有机、绿色食品,促进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五是鲜汁秸秆直接还田,将新鲜多汁的农作物秸秆,主要是蔬菜秸秆,喷施生物菌种直接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每亩给予30元补助;堆沤还田池每个(2立方米)给予500元补助,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⒉大力推广青贮、氨化饲料和微生物发酵秸秆垫料养畜。在草食性家畜养殖较多的寻甸、禄劝、石林、晋宁、嵩明、东川等县区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加大对秸秆饲料和青绿多汁饲料的利用,年增加青贮饲料8%,氨化饲料5%,使可供牲畜食用的秸秆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畜舍垫料,接种微生物菌种发酵,使牲畜排泄物被微生物迅速降解、消化,达到无臭味、无污染、零排放且又能生产出大量优质有机肥料。每个青贮氨化饲料池补助建池费的50%。
(三)重视农业废弃物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开发
积极创造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条件,加大对农作物秸秆利用的技术和产业开发,对农业生产废弃物所开展的技术引进、研究和产业开发项目给予政策和财政资金扶持。
⒈推广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农业机械和设备。把各类秸秆收集、粉碎、还田的农业机械和饲料粉碎、青贮、微贮的机械和设施,秸秆炭化成型设备纳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加强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扩大机械化直接粉碎还田、旋耕灭茬播种面积,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⒉鼓励扶持产业开发。对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的秸秆肥料企业、秸秆建材企业、秸秆压块燃料企业和秸秆工业化利用企业给予建设、推广资金扶持,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制作有机肥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⒊加强技术与设备研发。充分发挥我市科研优势,把研发、生产秸秆、废旧农膜综合利用技术、设备纳入年度科技创新工程,优先安排科技项目,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人员集中攻关,力争在短时间内使我市的秸秆、农膜综合利用技术、设备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体系,制造操作方便、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机械设备。
(四)大力推广可降解生物地膜
为了解决农用地膜不易回收的难题,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推广生物降解地膜。在做好可降解生物地膜试验示范和降解地膜优选工作的同时,逐年加大可降解地膜推广面积,逐步替代塑料地膜。各级政府要加快制定鼓励政策,加大农用地膜的回收利用。到2015年推广50万亩,每亩补助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