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绿化美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农村绿化美化,再掀城乡绿化建设新高潮,经市研究,现就抓好农村绿化美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乡村道路、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兼顾村庄面山绿化及村庄四周林带建设。到2012年,使村庄道路绿化率达60%以上;沟渠(河道)绿化率达85%以上;房前屋后绿化率达30%以上;村庄面山宜林荒山绿化率100%;全市自然村综合林木绿化覆盖率从37.55%提高到50%以上。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三年共需完成村庄绿化面积11.57万亩,其中:2010年完成4.63万亩占绿化任务的40%,2011年完成4.63万亩占绿化任务的40%,2012年完成2.31万亩占绿化任务的20%。全市城乡及村庄绿化由点向面扩展,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12年,全市农村实现绿化美化达标。突出营造丰富多彩的景观生态林,继续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全面巩固和提升城乡绿化的质量和成效。
二、实施原则
(一)规划先行的原则。统一规划,确保绿化美化的预期目标和生态功能、景观效果。
(二)特色性原则。在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建设特色鲜明的农村绿化体系。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确定合理的发展时序,从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编制分期规划,立足长远,着重当前,积极稳步推进。
(四)实事求是原则。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的绿化盲区,补绿添绿相结合,自然形成与人工建设相结合,坚持连接成“带”与适当据实局部变更补足相结合。
(五)属地实施原则。根据总体要求,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年度任务安排
据普查统计,全市农村盲区绿化面积115190亩,应种植苗木1256.83万株,共涉及1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222个村委会、6519个自然村。计划五年(2010-2014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绿化面积115190亩,种植苗木1256.83万株,各县(市)区任务见附表。
(1)2010年完成2355个村庄绿化达标任务,绿化面积38492亩,种植绿化苗木447.4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