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和《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为基础,以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培训机制和提高城乡劳动者整体素质及就业能力为目标,建立城乡统筹的培训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整合劳动、农业、教育、扶贫、工会和妇联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推动城乡培训就业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从2010年起,计划我市每年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数为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60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4000人),其中:农业部门培训2万人,劳动部门培训1.5万人,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和团市委等部门培训0.5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
二、整合城乡培训就业工作资源
(三)整合培训机构
1.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转移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为成员的昆明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2.成立昆明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工作人员15人从上述成员单位抽调,不新增编制,实行定期集中上班,统一管理,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各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