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档案局(六盘水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9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六盘水市档案局(六盘水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六盘水市档案局(六盘水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档案局(六盘水市档案馆),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档案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保管市级行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
(四)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五)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与档案科研工作,档案宣传、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市内外区域性档案学术交流,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指导档案学会工作。
(六)负责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保护、抢救档案,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七)负责档案资源的开发,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政务服务、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科研教育科
拟定全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档案科研项目的立项及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拟定档案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办理全市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及颁证工作;负责档案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指导档案学会的工作。
(三)监督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