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加强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所属单位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相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服务、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合作指导科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制度建设、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推动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协调成员社之间、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指导和管理系统的社会团体(包括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的组织建设与发展;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提供政策及法律法规咨询;指导系统社员股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经济发展科
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指导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供销社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和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的储备、供应、调运工作;指导系统烟花爆竹的运输、仓储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市场分析、预测及经济信息工作;指导系统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系统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申报和计划安排,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承担市社机关财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汇总本系统各类会计报表;负责所属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推广应用和会计人员培训等工作;对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