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编制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拟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六)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七)承担市人民政府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标准;指导和组织管理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行业利用外资计划;承担有关项目立项审查、审批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五)住房保障科
  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和市级廉租住房资金;指导县、特区、区住房保障工作。
  (六)住房改革与发展科(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行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市直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