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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县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化方案(试行)

天津市区县统计局建筑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方案(试行)
(津统〔2010〕28号)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在宏观管理与决策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本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要求,结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统计制度和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化主要内容有: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与贯彻,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查询与处理,统计数据评估与上报,统计数据反馈、提供与发布,统计资料开发应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资料归档等七个环节。

  二、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与贯彻

  1、工作任务

  根据全市建设领域统计年报会议精神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召开由区县综合统计部门和直报项目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的建设领域统计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贯彻、讲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和数据处理程序。

  2、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1)撰写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总结。对上年度工作总结实事求是,问题归纳准确,措施制定得力,下年度工作安排科学,并将工作总结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市统计局。

  (2)召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会议。每年四季度召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一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

  (3)布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及数据处理程序。

  ①认真贯彻执行市统计局部署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编印报表制度变动情况说明、基层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填报要求及数据处理程序使用说明等资料。

  ②保证基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对于未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及时补课。

  ③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认真讲解,对新增报表和指标进行重点讲解、讨论和答疑,保证基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充分理解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填表注意事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在辖区内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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