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南溪路B段工程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0〕67号)
重庆合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南溪路B段施工需占道渝武高速公路的请示》(合川工管办文〔2010〕6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合川工业园区发展,完善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加快园区开发建设,原则同意实施南溪路B段穿越渝武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二、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
(一)本次施工内容为渝武高速公路右幅范围内“路改桥”工程作业,实行高速公路左幅单道双通交通组织方式。
(二)本次施工最迟须于2010年8月底完成。请加强施工组织统筹安排和工期控制,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加强与三环高速公路沙溪立交工程施工的衔接配合,保持两者施工步骤、工期控制和交通组织的协调一致,减少同时段、同区域内施工作业对渝武高速公路交通运营的干扰。
(四)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沙溪立交施工交通组织要求(渝高管〔2010〕46号)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五)未尽事宜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和渝高管〔2010〕4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文明施工,保持高速公路路面设施完好和施工现场整洁美观,维护高速公路良好外观形象。
四、施工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讯设施功能完整,请搜集了解高速公路机电设施情况,制定相应改造和保护措施。
五、施工前,应就高速公路“路改桥”工程涉及的桥梁养护管理及高速公路资产权益事宜应与重庆高速集团充分协商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