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投资〔2010〕76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186号),2010年国家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安排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经商省教育厅,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工程建设任务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初中的学生生活条件,提高初中巩固率。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用于支持县镇以下(含县镇)农村初中(含九年制学校)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锅炉房(水房)、浴室、卫生室等学生生活类校舍和必要的体育场地,购置必需的学生床具、炊具等。
  二、工程实施继续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意见》(教财〔2007〕7号)。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工程实施的管理、检查和监督。要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减免建设收费。项目信息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施工现场公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