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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再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再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交办〔2010〕52号)


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厅属各二级局及直属单位、金关(云关)公路有限公司、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中交贵都公司:
  据气象预报,近期全省范围内还将出现强降雨过程,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仍然较大。为深刻吸取关岭“6.28”地质灾害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29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7月5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千方百计防止群死群伤地质灾害发生,现将地质灾害再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前一阶段,多轮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对公路水路设施破坏极大,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巡查预警不及时、清除隐患力度不够等问题,尤其是关岭“6.28”特大地质灾害说明现有的地质灾害排查模式还存在局限性,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地、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交通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做好此次排查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顽强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地质灾害再排查工作。
  二、精心安排,全力抓好汛期地质灾害再排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关于启动我省交通运输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黔交办〔2010〕49号)要求,对公路水路沿线、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预警预报,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通往城镇道路、主要通航河流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巡查除险,努力构筑群测群防、避让搬迁、应急除险、工程治理“四道”防线,千方百计避免地质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要把已知隐患点作为首要排查对象,迅速摸清情况,及时加强防范。各地、各单位在排查中,要首先对已知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对威胁车船行驶安全、施工安全等危急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个逐点对隐患的稳定性、监测记录、预防方案、治理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预防治理措施不到位的,要现场督促、指导责任单位立即整改。要通过此次排查,把各自责任区内已知隐患的基本情况摸清、查实,及时采取各项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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