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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0〕114号)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在连高校:
  现将《大连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大连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0〕20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0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渠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就业服务,加强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把我市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2010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目标任务是:来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努力使返回生源地的大连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大连籍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得到就业帮扶,实现兜底安置;涉及就业的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用人单位开展用工需求调查,结合我市区域产业分工和产业集群分布,了解掌握各行业企业、城乡基层及科研项目单位的用人需求规模、用人需求结构和职业能力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做好岗位信息的筛选和发布工作。市及各区市县要按照省相关部门提供的我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数量3倍的规模,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积极做好与各在连高校的供需对接和双向选择活动。各在连高校要利用教学、科研、产业和校友等资源,积极收集岗位信息,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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