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和措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九)工资福利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批统发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等政策。
(十)考核任免奖惩处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的指导和实施;负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确定、登记管理工作;按法定程序办理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人事任免提案;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推荐省政府以上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负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辞职辞退审核备案,以及申诉、控告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能力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
(十一)录用调配处
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备案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宏观管理。
(十二)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办公室)拟订本地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承担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安置、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指导本地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本地区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并做好稳定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归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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