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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高压态势。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违法产品,及时报道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鼓励消费者和企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教育,拓宽举报渠道,动员各方力量进行监督,推动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专项检查信息报送的责任意识,按时、准确、全面上报检查情况。重要紧急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李刚,电话:87012082,传真:87926753

  附件: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监督执法情况

数 量

单 位

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出动检查车次

 

辆次

检查化妆品品种数

 

种次

抽验特殊用途化妆品品种批次

 

批次

检出非法添加化妆品

 

种次

发现生产记录缺失、不完整

 

未建立化妆品包装材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发现标签标识内容不符合要求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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