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支持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在2010年完成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4.安宁市自筹建设一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5.其他已建成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的县区,要加强管理,创新机制,进一步充分发挥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市政府全面指导、统筹协调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做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任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
2.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协调工作,全面指导各县(市)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3.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国家的有关要求,无偿划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所需用地,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保障,确保建设用地需求。
4.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省财政从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专门用于补助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或捐助各种活动设施及经费。
5.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要指导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立项审批工作,并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6.市、县两级编委在安排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人员编制中,要在各级教育系统人员编制中统筹调剂,按程序审批。
7.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重点目标列入市政府目标督办,市政府将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年度目标考核,目督办定期对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实施目标奖惩。
(二)完善管理,创新机制
1.各地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中小学校等功能相近的教育设施结合起来,避免重复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2.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居委会、乡(镇)建设一批校外教育辅导站,探索创新社会教育机制,为青少年提供集生活照顾、课业辅导、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外辅导站,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