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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


  二、水源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水利发展思路,加强水利建设和管理,把以水源工程建设为主的水利工程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首要任务。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为目标,按照“大中小水库结合、大中小坝塘并举、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水源工程密度,实现水源工程均衡布局,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合理带来的供需矛盾,提高调控能力,增强抗灾减灾能力,降低洪旱灾害损失。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水源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目标任务

  1.水资源开发利用

  坚持大中小型水库一起上、大中小坝塘全民搞,做到全建设、全覆盖。力争到2015年,完成10件中型水库、31件小(一)型水库、19件小(二)型水库及各类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使全市总库容和调控水量达到30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灌溉面积达到210万亩,切实扭转全市干旱缺水的局面,保证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不少于5000立方米的蓄水池;半山区农村基本实现每户建设二个15-20立方米的小水窖,用于生产和生活,使当地人均日用水量达到50-100L/日,大小牲畜日均用水量达到15L/日。

  具备修建水源工程的次末级支流基本得到开发利用,基本实现每平方公里耕地范围内,均有不少于一件小型水源工程。

  在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地下雨洪蓄积工程,充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增加蓄水,使我市山区、半山区缺水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结合农村水环境、水生态建设和治防的需要,通过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和调整用水结构,净增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15万亩。

  2.农村饮用水安全

  到2010年末,解决中央规划内2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应解决总量的72%;“十二五”期间解决4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

  3.防洪与节水

  “十二五”末期,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规划规定20-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县城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乡镇驻地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全市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自然降水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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