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33.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行医和超范围执业。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卫生、药监、物价、财政、工商、税务、人保、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虚假医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提高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对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中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指挥调度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34.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评审制度。实行全行业统一的医疗服务质量与医院管理评价标准。完善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示考评结果,公布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等,接受社会监督,便于群众选择就医。

  35.完善医疗机构诚信档案和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分别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和医德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诚信度低的医疗机构和医德差的医务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重点学科和医学科技发展

  36.加强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鼓励自主创新,逐年加大对卫生科研经费的投入、考核和补偿力度,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政策和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加大对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的力度,以奖代补,鼓励我市科技成果获奖项目。

  37.完善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人事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全系统岗位设置和分级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制度,建立设岗合理、分级聘用、科学考核、按岗定酬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立高学历中青年技术骨干培养资助机制,为中青年卫生技术骨干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和发展空间。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内设研究机构(技术中心),实现培养和学科发展双赢的目标。

  38.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制定并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区选拔和培养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卫生技术骨干。鼓励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个学历层次,逐步减少中专在学历结构中的比例。

  (四)统一规划,持续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39.继续加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重点规划建设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民营医院管理信息平台、基层卫生(社区和农村两个子系统)管理信息平台,继续完善疫情专报和分析预警系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为卫生工作提供系统、准确的数据保障,实现卫生工作多方位的信息化、多元化和自动化,支持卫生行政部门科学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