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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1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见》(云府办明电〔2010〕1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9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一些地区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并不稳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比较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基础管理薄弱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巩固、拓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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