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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4.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专项”,培育打造“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具有一定优势和规模的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15年我市有7个以上县(市)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和强县培育工程行列。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5.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项。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5·1·1’工程专项”,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纳入昆明市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力争到2015年建立一支50人左右的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一支100人左右懂技术、懂法律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骨干队伍,打造一支1000人左右的熟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熟悉国际公约及惯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业队伍。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相关目标要求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

  (三)强化宣传普及。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知识产权、科技、工商、版权、司法、宣传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两级宣传网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展知识产权下县(市)区宣讲活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进机关、学校、企事业、社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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