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临汾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临政发〔2009〕3号)精神,市安监局制订了《临汾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临汾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5号)精神,根据《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完善监管,落实责任,做到对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和证照过期,以及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经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也应相应成立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安排部署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市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