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为主要内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推行“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安全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加强企业班组建设为突破口,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快推进煤矿保留矿井升级改造步伐,发挥整合主体企业优势,提高矿井生产机械化、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入区”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市、县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事故应急指挥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救援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次生灾害,提高突发事故应对能力。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依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消防工作等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划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市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