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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扎实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工作,尽快改变全市非煤矿山多、小、散、乱、差的局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特别是要抓好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认真做好尾矿库治理工作,确保该关闭的关闭到位,保留的监管到位。
  深化和巩固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成果,突出对化工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县(市、区)的督查,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规范化。
  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民爆、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源动态监控,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严密防范事故。
  (二)突出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把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起来,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每个高危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其它企业不少于一次,并要成立监督检查督导组,建立监督检查督导制度,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县级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要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巡查尾矿库制度、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分片联系县(市、区)等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各部门和各企业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2、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落实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规范经营”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工矿商贸企业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制裁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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