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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汾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临汾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1号),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继续深入开展好我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1号)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十项制度”为保证,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三、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组,对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
  白建荣 副市长
  副组长:
  王延峰 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
  安占功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杨 松 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
  牛立东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进展情况。
  办公室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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