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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省千家企业2010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省千家企业2010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
(临政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省千家企业:
  2010年是“十一五”节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决战之年。“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节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随着经济逐渐回暖,特别是2009年三季度以来,我市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能耗、电耗增幅加大,单位GDP能耗降幅收窄,全市节能工作面临新的严峻形势,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背水一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问责,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企业,要追究主要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切实落实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市节能领导组委托省节能监察总队,在遵照国家有关节能标准、参考我市省千家企业实际状况以及“十一五”节能目标累计完成情况基础上,组织行业专家核定出2010年节能指标。经市节能领导组审定,现将我市省定千家企业2010年度节能指标计划下达给你们,作为对企业2010年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的依据,为否决性指标。
  各省千家企业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的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把节能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要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合理控制能源消耗。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企业,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尚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科学管理,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及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跟踪辖区内省千家企业节能指标计划执行情况,确保我市省千家企业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

  附:全市千家企业2010年度节能指标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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