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盐城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规定,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承办全市性大型会议、论坛、会展、经贸交流等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职责;
(二)加强“指导县(市、区)接待部门和接待基地的业务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促进全市接待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地市级以上领导及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以上党政团组来盐参观、考察、交流合作等接待工作。
(四) 负责市委、市政府党政团组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和经贸合作的相关联络、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 负责市委、市政府在盐举办的大型会议、论坛、会展、经贸交流等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下属单位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市接待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接待部门和接待基地的相关业务。
(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务群团等各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秘书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