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晰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定位,合理布局产业,注重引进高起点、高技术、高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
(八)市科技局
促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的各项科技计划的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科技奖励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同时指导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区域内的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九)市公安局
密切配合和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的打假活动。特别是对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区域内生产销售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十)市财政局
对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和打假工作提供财政支持。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
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土地安排使用方面给予优先保证。
(十二)市规划局
对于涉及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区域的有关事项给予优先规划。
(十三)市农委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农产品质量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并抓好农业企业质量工作的具体措施的落实。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发、认证工作;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监管和开发利用工作。配合质监部门组织起草农产品标准,并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牵头组织争创农产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
(十四)市卫生局
根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有关食品监管工作,牵头组织争创食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
(十五)市环保局
宣传《
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区域内的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好三废的处理。
(十六)盐城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有关药品监管工作,牵头组织争创药械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工作。
(十七)盐城工商局
1宣传《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商标法》、《
合同法》、《
广告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