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核准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审核、申报工作;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和有关循环经济宣传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电力能源处(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市能源平衡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监测分析电力、煤炭等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分工承担电力、煤炭等能源统计工作;承担生产运行中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承担成品油、天然气应急储备管理。推进热电联产的改造应用,承担热电联产生产运行管理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年度核验工作;平衡全市电力电量,编制电力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划分和管理全市供电营业区,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电、热价格的制定和管理;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承担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经营和电力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电力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能源平衡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交通与物流处(市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重点物资运输的调度;协调解决综合交通运输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有关重点交通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综合交通的管理;指导全市铁路监护道口的改造、管理和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重点物流项目的扶持工作。承担全市春运组织工作,承担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 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组织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承担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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