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负责组织推进“诚信盐城”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财务处、法规处、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办、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起草或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季度和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形势研究分析报告;组织、协调系统内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和运行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行业发展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市行业协会办公室)
组织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初审和生产许可准入初审等事项,承担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联系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小化工整治有关工作;负责稀土行业管理;依法承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与管理以及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车辆生产准入初审和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申报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按规定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盐业行政管理、烟草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市汽车工业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纺织产业办公室、市机械装备制造业办公室、市化工行业整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信息化处(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