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改革处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和参与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重点改革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的情况综合和信息工作;承担企业改革工作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组织实施企业战略性重组;研究推进完善市场体系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制订要素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指导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发展。
(五)社会事业改革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投资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环保、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交通、水利、环保、保障性住房等各类专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计划协调平衡;编制、申报和下达中央、省财政性投资计划;负责审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政权建设类和城建环保、房地产类建设项目以及相应的中央、省补助资金的安排;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牵头拟订重大基础产业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和邮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审批和审核转报政府投资的基础产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核准和审核转报企业投资的基础产业项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政府出资或融资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对政府出资或融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后评价;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七)对外经济与贸易处
研究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及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的初审转报;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流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八)区域经济处(市接轨上海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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