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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三环朱宏路立交-玉祥门段实施综合整治的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三环朱宏路立交-玉祥门段实施综合整治的通告
(市政告字〔2010〕12号)


  三环朱宏路立交至玉祥门段是机场高速二号线进入西安市城区的主要交通道路,是向国内外客人展示西安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朱宏路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对三环朱宏路立交至玉祥门段实施综合整治,现就综合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环朱宏路立交至玉祥门段综合整治范围为:朱宏路南起玉祥门盘道,北至三环朱宏路立交,全长共10公里,道路两侧红线外50-150米区域为近期重点整治范围,总面积约4.34平方公里;道路沿线经开区、汉长安城、汉城湖、大兴新区、大明宫、环城西苑三期等部分用地为远期控制范围。
  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综合整治工作由莲湖区政府、未央区政府、大兴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曲江大明宫保护办、市水务局按照各自责任区域分别组织实施。
  三、综合整治区域自南到北分为以下三个风貌区:玉祥门盘道至星火路立交为明清风貌区,星火路立交至北二环为汉唐风貌协调区,北二环至三环朱宏路立交为汉风遗址展示区。
  四、综合整治工作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实施标准,做好道路两侧建筑拆除、围墙修建、景观绿化、建筑立面整治、市政道路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架空线缆落地等工作。
  五、综合整治过程中,暂停办理房屋及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并停止新建、改建、扩建行为;综合整治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突击搭建各种大棚,抢栽抢种果树、苗木、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及实施其他有碍整治工作的活动。
  六、综合整治范围内,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相关单位、住宅户应积极服从综合整治工作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自行组织拆除,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综合整治范围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要顾全城市形象提升的大局,支持综合整治工作;相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要与有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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