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通告
(市政告字〔2010〕5号)
近期,一些城中村集体土地上出现了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现象,特别是在现有房屋上突击加层,混乱无序、质量低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为此,市政府决定立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在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在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违法建设应立即停止施工等候处理;违法建设者要立即自查安全隐患并自行进行拆除。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集体土地上严禁乱搭乱建违法建设,违法乱搭乱建的将予以坚决制止与拆除,并在拆迁改造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处置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