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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四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一)加强指导,精心组织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广大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巩固基层政权,依法管理城市,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区县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在区县、街道成立由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并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选举经费按每户1元的标准,由区县级财政负担。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具体指导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查处选举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各区县、街道要在总结和巩固以往换届选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前要搞好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社区、居委会干部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外来人口聚集、新建住宅区等“难点”社区的选举,对流动人口参选、居委会干部交叉任职、候选人竞争演讲等问题做出预案,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单位型社区选举工作应在单位党委、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撤村建居的社区应统一纳入本次换届,但对部分撤村建居还未回迁、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实存在困难的社区,由区政府依据实际制定相应办法,也可推迟换届选举,但推迟时间不超过半年。
  (三)集中宣传,抓好选举骨干培训
  各区县政府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对社区居民进行广泛深入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激发他们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热情,了解选举的基本程序,积极主动地参加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同时要引导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真正把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抓好选举培训工作。市、区县要分级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项程序和相关问题的处置方法,提高指导选举的工作能力。各区县、街道要重点做好选举骨干的培训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以实际可操作的技能培训为重点,使他们掌握组织选举的必备知识,选举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技巧,提高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思路,拓宽选人渠道
  各区县、街道要以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断给社区注入新生力量。其中社区主任、副主任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从事基层管理工作的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有特殊贡献、热心为居民服务、群众威信好、身体健康的可适当放宽)。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要认真筛选,好中选优,真正把优秀人才选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对换届后落选的社区工作者,要做好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好其生活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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