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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墙壁、墙裙、天花板宜使用浅色、无毒、防水材料,保持清洁,无起皮脱落现象,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
  (2)地面平整洁净,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随时清除地面、桌面的垃圾和污物、纸屑;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3)餐厅门窗、桌面、桌布、座椅都应完好、洁净,无油污、尘埃,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到室内无蚊、蝇、无鼠、无蟑螂。
  (4)店内物品摆放有序、表面干净,食品、饮品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隔墙离地,橱柜、货架清洁无尘,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操作台、冰柜、排气扇、抽油烟机等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无油垢沉积,保持清洁;各种炊具、工具清洁卫生,整齐有序。餐具、饮具不应残破,必须严格清洗、消毒、保洁。
  3.设施标准化。
  店内操作间有粗加工、切配、烹调、洗消等分区;配置足量、有效的卫生设施(如冷藏、消毒、保洁、上下水设施及机械抽风设施);“三防”设施齐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设有卫生间的,应当采用水冲洗式,地面、墙裙瓷片,设置单独洗手设施和排风系统,应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做到即用即清洁,蹲位干净,无蚊蝇、无尿碱、无臭味。
  4.从业人员规范化。
  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工作服和工作帽统一整洁、勤换勤洗,不得在经营场所吸烟,操作服务时不佩带戒指、耳环等饰品,操作间及就餐场所不得随意放置个人用品。
  5.管理长效化。
  餐饮服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明确安全卫生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阶段和步骤
  提升“百日行动”从6月18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6月18日至7月10日)
  市政府制订下发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千人动员大会”,进行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的动员部署,以会代训,促使各餐饮服务单位了解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主动参与到本次行动中来。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专题培训。充分动员辖区内各餐饮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先行整治。同时,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上的实施方案和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提升工作方案,将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要做到问题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确定区域、确定重点、夯实责任,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实施。
  (二)集中整治、督导检查阶段(7月11日至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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