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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西安市餐饮业
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餐饮行业服务水平,创建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餐饮服务环境,以良好的形象迎接2011年西安世园会的到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整治提升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指导帮助相结合,扶持与规范相结合,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改善餐饮服务形象,实现餐饮安全放心、环境整洁卫生的目标。通过“百日行动”,使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店容店貌有明显改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及 2011西安“世园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提升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范围
  旅游景点、中小学校、党政机关周边和城区主要街道餐饮服务单位及涉外宾馆饭店。
  (二)整治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本次提升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店外美观化。
  门头牌匾设置规范;外墙立面(玻璃橱窗)干净整洁;远离污染源,不向店外乱扔乱倒垃圾、倾倒污水污物,保持清洁、整齐;面向街面的空调室外机应加装防护罩;不得出店、占道违规经营。
  2.店内整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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